机构概况:
监事会由举办者代表、党组织代表以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学校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学校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向审批机关及相关职能单位反映情况;(八)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职情况;(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电话:
021-58127911
邮箱:
机构负责人:
职务 | 姓名 | 电话 | 办公室 |
监事长 | 夏雨 | 58127911 | N506 |
监 事 | 杨宇、张宁、徐磊、谷伟 | 58127911 | N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