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监事会由举办者代表、党组织代表以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学校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学校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向审批机关及相关职能单位反映情况;(八)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职情况;(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电话:

     021-58127911


邮箱:

  jsh@gench.edu.cn


机构负责人:

职务

姓名

电话

办公室

监事长

夏雨

58127911

N506
监  事

杨宇、张宁、徐磊、谷伟

58127911N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