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4〕56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下列文件与目前创新创业学院的工作管理内容不相符,故申请作废。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创业导师聘任实施办法》SJQU-WI-CC-033(A2)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SJQU-WI-CC-034(A1)
《校内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请表》SJQU-QR-CC-136(A1)
《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SJQU-QR-CC-067(A1)
《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表》SJQU-QR-CC-068(A1)
《大学生创业导师服务效果反馈表》SJQU-QR-CC-069(A1)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4年12月31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