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4〕55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工作实际需要,根据学校现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能的安排,由于特种设备(电梯)现实际主管部门是资产管理处(运维管理部),作如下修订:

编制部门由后勤保卫处(HB)调整为资产管理处(ZC),版本号加1(即原本A2,调整后为A3),三位数字的流水码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4年12月27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发布时间:20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