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人才培养培养成果奖励办法》《综合素质选修课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4〕4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

《人才培养培养成果奖励办法》SJQU-WI-JW-009(A5)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SJQU-WI-JW-112(A1)

《综合素质选修课管理办法》SJQU-WI-JW-115(A1)

《本科专业评估管理办法》SJQU-WI-JW-201(A2)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SJQU-WI-JW-307(A2)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SJQU-WI-JW-401(C0)

《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SJQU-WI-JW-402(A3)

《排课管理实施细则》SJQU-WI-JW-501(A4)

《教师调课、代课、停课及补课管理实施细则》SJQU-WI-JW-502(A1)

《学生退学处理实施细则》SJQU-WI-JW-604(A1)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SJQU-WI-JW-606(B0)

《课程自学和免修管理办法》SJQU-WI-JW-610(A1)

《教学业务经费管理办法》SJQU-WI-JW-802(B0)

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4年12月6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发布时间:202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