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美霞、常健聪、邵于豪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4〕23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2024年第3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刘美霞任商学院院长助理;

免去常健聪的商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免去邵于豪的学生处处长助理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4年12月2日


发布时间:2024-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