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

沪建桥院委〔2022〕26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教师工作的领导,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经校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成立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

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研究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江彦桥(党委书记)、朱瑞庭(校长)

副主任:夏雨(党委副书记)、杨俊和(副校长)

委员:张宁(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施荣瑜(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桑正(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杨茉(教务处处长)、朱逸(科研处副处长)、潘秀玲(工会副主席)、黄晓星(人事组织处副处长)、潘明芸(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

以上岗位人员如有变化,由继任人员自然接替,不再另外单独发文。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


发布时间:202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