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委〔2023〕40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上海市人才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学校学科建设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坚持人才引领驱动,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精准实施人才引育,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经研究,决定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江彦桥(党委书记)
朱瑞庭(校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剑峰(副校长)
陈 伟(副校长)
委 员:夏 雨(纪委书记)
俞晓光(副校长)
陈 峥(副校长)
赵雷洪(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
张 宁(党委组织部部长、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组织处处长)
徐皓刚(党委办公室主任、学校办公室主任)
张 巍(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设在人事组织处。
主 任:张 宁(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组织处处长)
成 员:黄晓星(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人事组织处副处长)
潘眀芸(党委统战部副部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朱燕莉(人事组织处副处长)
程 晨(人事组织处处长助理)
领导小组负责宏观指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研究审议党委人才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岗位人员如有变化,由继任人员接替,不再另外单独发文。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