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4〕13号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鼓励进步,发扬先进,根据《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条件和名额

此次评优对象为2021级本科和2022级、2023级在籍所有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条件和名额,以《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对照评优条件,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原则上不能突破名额。

二、评优要求和步骤

(一)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评优工作的要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让每一个学生真正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把评优的过程当作一个鼓励进步、发扬先进,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过程。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评优领导小组,把评优工作当作一项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的大事来抓紧、抓好,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

(三)各专业班级应成立由辅导员参与,团支书、班长等学生干部参加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的要求和操作程序,通过自评、互评,确定每个学生2023-2024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并认真填写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表格。

(四)各专业班级在完成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我总结、民主推荐,参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推荐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分别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SJQU-QR-XS-038(A0)、《优秀学生登记表》SJQU-QR-XS-039(A0)、《奖学金登记表》SJQU-QR-XS-073(A0),各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在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初审;学院初审通过,且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评优工作具体负责人将材料汇总、整理,填写《奖学金汇总表》SJQU-QR-XS-034(A1)、《优秀学生汇总表》SJQU-QR-XS-035(A1)、《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SJQU-QR-XS-036(A1)、《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SJQU-QR-XS-074(A1),并按时送交学生处;学生处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学生处复审的卓越奖学金申报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评优答辩,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视为弃权。

(五)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班委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填写《先进班集体登记表》SJQU-QR-XS-040(A0),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初审;学院初审通过,且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先进班集体汇总表》SJQU-QR-XS-037(A0)报学生处,学生处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启动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各班级尽早启动综合测评等相关分数的计算工作。原则上,每学期的初考成绩公布后、补考安排开始前,各班级就应完成该学期的综合测评分数的计算,并及时进行公示、核准。

校内评优是评选国家、上海和励志奖学金的前提和基础,评奖时间非常紧迫,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尽早启动,按时推进,以免影响学校整体评优工作的进度。

请各学院在9月25日前完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卓越/特等奖、一等奖拟推荐名单的学院线上、线下同步公示(三天)环节,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二)报送纸质材料

《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SJQU-QR-XS-038(A0)、《优秀学生登记表》SJQU-QR-XS-039(A0)、《奖学金登记表》SJQU-QR-XS-073(A0)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学院领导签名,并盖学院公章,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和结构;《奖学金汇总表》SJQU-QR-XS-034(A1)、《优秀学生汇总表》SJQU-QR-XS-035(A1)、《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SJQU-QR-XS-036(A1)、《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SJQU-QR-XS-074(A1)纸质版单面打印,一式两份,二级学院领导签名,并盖学院公章,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和结构。《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SJQU-QR-XS-074(A1)及卓越奖学金申请人的《奖学金登记表》SJQU-QR-XS-073(A0)请于2024年9月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递交学生事务中心226办公室,其余纸质材料及学院公示材料请于10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递交学生事务中心226办公室。

(三)报送电子材料

《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SJQU-QR-XS-074(A1)电子版请于2024年9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1538638387@qq.com。《奖学金汇总表》SJQU-QR-XS-034(A1)、《优秀学生汇总表》SJQU-QR-XS-035(A1)、《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SJQU-QR-XS-036(A1)电子版请于10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1538638387@qq.com。

(四)表格下载

相关表格可从上海建桥学院ISO质量管理体系专题网站下载,网址http://iso.gench.edu.cn/,路径:首页-记录表单(四阶)-学生处。

四、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的表彰奖励按《学生奖励管理办法》(SJQU-WI-XS-020)的标准执行,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奖金。


上海建桥学院

2024年9月20日


发布时间:202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