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燕莉试用期满继续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24〕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朱燕莉现任职务试用期已满一年,经2024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朱燕莉继续担任人事组织处副处长职务,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4年4月16日

发布时间: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