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办理学业证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毕业生办理学业证书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适用范围。2018年之前未按期毕业、延期在校学习的学生或申请补授学位的学生;2018年毕业生中未能按期毕业、申请结业或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申请毕业的学生。
二、申请递交。前述适用范围所规定的学生,请填写《SJQU-QR-JW-618(A0)办理学业证书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iso.gench.edu.cn/e4/c7/c5691a58567/page.psp)并交于学院教学秘书。
三、学院审核和教务处审批。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完成申请学生毕业学位的审核和学生信息的提交,并汇总学生的学业证书申请表至教务处审批。
四、证书领取。
一)2018年6月15日16:00前审核通过的学生。毕(结)业证、学士学位证书领取时间:6月28-30日,地点:学生所在学院 (需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二)2018年6月16日至7月10日前审核通过的学生。毕(结)业证、学士学位证书领取时间:7月19日,地点:教务处(需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本通知中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者指本科2012年入学学生、专科2013年入学学生、专升本2014年入学学生。上述学生请务必在以上时间内办理学业证书申请。逾期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或学位网进行电子注册,造成无法发放毕(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按照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已毕业学生不得回校参加课程学习与考试。请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但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的学生谨慎申请毕业。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