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职工雷锋奖候选人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18〕2号

各学院、各部处: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发现和树立一批教职工学雷锋的典型,学校决定从今年起开始评选教职工雷锋奖,今年将表彰2-3名教职工雷锋奖,现请各学院、各部处推荐教职工雷锋奖候选人,候选人的条件参照如下:

一、进校工作原则上满3年,每年考核等级良好以上。

二、政治坚定。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爱党爱国爱学校。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支持和关心上海建桥学院的发展,把学校的发展与自身发展结合起来。

四、乐于奉献,服务为本。乐于为师生服务,除做好本职工作外,不计个人得失,乐于奉献。

五、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本职岗位上业务精通,有卓越表现。

六、求真务实、敢于创新。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解放思想,敢于创新。

七、品行良好,团结协作。 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行良好,团结同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八、清正廉洁、艰苦朴素。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

学校将在三月初进行表彰,请各学院、各部门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教职工雷锋奖推荐表,于1月30日前发到07018@gench.edu.cn,如果没有合适人选,也请反馈人事组织处。

联系人:黄晓星,联系电话:15821316973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雷锋奖申报表.doc


上海建桥学院

2018年1月31日





发布时间:2018-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