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7级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生陈**,男,上海籍考生,因******。该生曾于2012-2013学年在上海建桥学院英语专业学习,希望能重回母校,弥补当年学业未完成的遗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该生符合转学资格,经2018年1月8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拟同意陈**转学申请,现按照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1月19日,对上述安排有不同意见者,可来信、来电、来访(联系部门:教务处;联系人:孟晓龙;联系电话:58137892)
上海建桥学院
2018年1月15日
(注:按信息保密要求,公示完毕后,已略去个人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