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提案集中征集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工〔2025〕1号

各代表团:

学校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5年4月召开,为充分发挥教代表参与学校民主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及时反映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关切的问题诉求或意见建议,有效推动学校健康稳定和高质量发展,现向全体代表集中征集提案,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案集中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会议召开之前)

二、提案征集工作原则

1.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有一定的代表性;

2.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学校、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

3.真实性: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

4.可行性:在学校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所提建议和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5.规范性:提案撰写符合规范要求,描述清晰、行文流畅,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三、征集提案的范围

1.关于高标准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建设;

2.关于科学谋划学校“十五五”期间发展战略;

3.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学术科研和管理服务等方面;

4.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促进人才引进工作;

5.关于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和推进“院办校”改革;

6.关于做好学校二十五周年校庆活动;

7. 关于学校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8.关于推进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

四、征集提案的有关要求

1.教代会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提案应注重调查研究,力求情况准确。

2.以下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2)不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问题;

(3)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

(4)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3.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名(即题目)、案由(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建议措施三部分。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应“一事一案”,由一位代表提出,两位或两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每位代表的提案和附议提案数额不限。

5.提案经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同意方可立案,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6.提案人应认真填写《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7.各代表团提案、建议收集汇总后,经代表团团长审核后,向校工会(办公地点:南三餐厅南侧)提交带有提案人、附议人签字的纸质版,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校工会邮箱:gh@gench.edu.cn。

8.请各代表团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要充分发挥每位教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作用,积极反映教职工群众的建言建议。

9.本届教代会末期将评选十佳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2025年).docx


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教代会第五届工代会秘书处

2025年1月16日


发布时间: 2025-01-17 浏览次数: 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