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助管考核及学分认定的通知(2020-2021第1学期)

各学院: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即将结束,现开始启动学生助管的考核和学分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受理对象

1.本学期在学校行政职能处室、二级学院办公室或实训实验办公室等部门参加了学生助管的工作,且工作总时长达到认定学分最低要求(32学时)的学生;

2.担任辅导员助理且由学院考核合格的学生;

3.以往学期参加学生助管、符合认定学分条件,但因故未能及时申报学分的学生。


.申请流程

1.学生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生助管登记、考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基本信息”和“工作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以及本人收获”,由助管指导老师填写“考核意见”并签名后,学生将考核表送交到学生事务中心226室。

2.学生使用微信扫描以下小程序码登记相关信息。扫码登记的同学,务必送交纸质考核表,否则不能认定学分。




    三.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1111日的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内(8:30—16:00)可以送交考核表。


.其他说明

1.在校期间学生助管学分有设上限,为4分。同一学期,一个学生担任多项助管,只能认定2分;不同学期,累计不能超过4分。

2.各学院、部门在认定助管学分时,注意区分勤工助学和学生助管的区别。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按小时计时发工资的,为勤工助学,不再同时认定助管学分。勤工助学的学生,除发放勤工工资之外的工作时间,如果达到认定助管学分的标准,可以申请助管学分。

联系人:施老师;电话:58137897

附件:

1. 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生助管登记、考核表.doc


 

 

学生处

20201224


发布时间: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