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各系、部门:

《上海建桥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和《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若干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若干规定.doc

           2.上海建桥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doc

     上海建桥学院

二○一○年七月七日

发布时间:201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