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

为了更好地引导我校广大同学向雷锋同志学习,把弘扬雷锋精神和“参与世博、服务世博、奉献世博”志愿者精神结合起来,鼓励广大学生表彰在积极、进取、向上,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内容

对一年来在全心全意为社会、学校、集体、他人服务做好事;在参与世博、服务世博、奉献世博”;在学校开展的第二、三届“文明工程”创建月活动以及文明修身清扫校园活动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雷锋金、银、铜质奖章和获奖证书。将他们的突出事迹通过各种方法进行广泛宣传,形成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学生投入到争当“弘扬雷锋精神的优秀学生”的活动中来。

二、评选名额

1.金质奖章获得者占学生总数比例为2‰;

2.银质奖章获得者占学生总数比例为1﹪;

3.铜质奖章获得者占学生总数比例为3﹪。

以上各类奖章中,2010级学生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系获奖学生总数的四分之一。

三、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3.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2010年度里在为国家、集体和他人服务,做好事;特别是参与世博、服务世博、奉献世博以及学校开展的第二、三届“文明工程”创建月和文明修身清扫校园活动等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同学。

四、评选表彰办法与时间

采取个人自评、班级推荐、系部审核,学校表彰的方式,2011年3月5日左右召开表彰大会,对“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金、银、铜质奖章和获奖证书。

各系请按照评选名额和要求,将“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申报汇总名单(电子文稿和打印一份)及申报材料(打印两份)于2011年1月13日前上报学校学生处。

     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申报名单汇总表.doc

           2.上海建桥学院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申报表.doc

上海建桥学院

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发布时间:201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