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卫动态(2019年第七期):上海建桥学院以师德师风为核心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编者按:近日,我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得到上级单位关注,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机关刊物《教卫动态》(2019年第7期)刊登我校相关简报,全文如下——】

 

上海建桥学院通过完善制度保障、创新实践路径、严格监督落实等,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全面统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发展培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党委教师工作部总体协调、各学部院系党委负责人和机关部处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协同工作格局。制定实施学校《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意见》,从思想教育、考核监督、奖惩激励、典型宣传、资源保障等方面规划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十项准则落细落实。

二是把握政治方向,丰富师德师风建设内涵。定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与培训。面向新入职教师,开展参观雷锋馆、聆听教职工雷锋金奖获得者专题报告等活动,推动新入职教师尽快融入以“学雷锋”为标识的建桥特色文化。坚持师德涵养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系统宣讲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中有关师德的具体要求。围绕学习贯彻上海教育大会精神组织开展骨干教师培训研修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强调专业教师的育人责任,每位专业教师至少担任一个班级的专业导师,承担一项学生服务项目,定期参加教学技能革新研讨,将十项准则、“四有”好老师要求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

三是实施闭环考核,划出师德师风建设红线。将十项准则、“四有”好老师标准作为人才引进、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的基本原则。在招聘环节坚持政治标准,严把入口关。细化师德师风要求,依据十项准则,从爱党爱国、厚德敬业、崇教爱生、治学求真等方面制定建桥教师行为规范,将其纳入新修订的上海建桥学院《劳动合同》《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试行)》。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教师出现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等行为,学校可单方面解聘;教师行为规范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考核达不到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强化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要求申报职称的教师对自己的师德师风进行述职汇报,由校思政考察组进行评议。

四是强化典型示范,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气。大力挖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发挥榜样激励示范作用。开展“教职工雷锋金奖”“优秀教学奖”“优秀系主任”“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等评选活动,表彰勤恳敬业、关爱学生、创新进取的教职工;开设“雷锋在建桥”专栏,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全景展现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和高尚风范;举办先进教师事迹报告会、沙龙、访谈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崇教乐育,以身立教,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发布时间:2019-05-21